珠宝专卖店规章制度(整理14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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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简介】感谢网友“仢瓯”参与投稿,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珠宝专卖店规章制度(共14篇),欢迎您阅读分享借鉴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
篇1:专卖店规章制度

一试用转正

1、本店铺确定新录用员工的试用期为3天,每天直落.如录取按新员工入职待遇标准计算3天工资,如不录取按10元每天计算。试用期过后即转见习员工,入职15天后方可正常轮休。见习员工试用期为1-3个月,期间主管及相关人员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,评优者可提前转正。

2、试用期满,通过试用考核者签订雇佣协议,协议期满如双方均有意愿则可续签。

3、试用期间,如员工的表现未达到店方要求,则不能续签雇佣协议。 4、员工通过试用后才可享受相关福利制度。

二考勤管理

工作期间店铺员工实行轮班制,每月休息2天。具体上下班时间由店铺具体状况安排。

1.员工必须于正式上班前5分钟到达店铺,并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制服在店铺开始工作。各店员的用餐时间为60分钟,并由店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。

2.店铺店员因工作性质和职责所在,平时超时工作,不予补薪,特别时间需要加班时由店长安排将以每天15元计算。员工必须服从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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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做好顾客的销售服务工作,未接待完顾客不许下班,切忌因交接班对顾客服务怠慢,造成顾客不满情绪。

(三)营业结束

1、各项工作数据地整理、上报;

2、柜台货品整理;

3、打扫卫生包干区;

4、收回店外物品;

5、关闭照明、电器;

6、签退,离开卖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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