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3·15消费者权益日”主题活动总结(共14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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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1:3·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

20xx年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,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要求,市质监局从3月6日起至3月15日,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“落实《质量发展纲要》,提振全民消费信心”为主题的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。

今年“3·15”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:

一、开展宣贯《纲要》的主题活动

1、要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网络等传媒手段,深入宣传《纲要》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,大力宣传《纲要》的指导思想、工作方针、发展目标、重点工作等内容,使《纲要》家喻户晓,深入人心。

2、在局内刊和门户网站开辟《纲要》学习宣传专栏,解读《纲要》,刊登学习宣传《纲要》的体会文章和动态信息。组织在《中国质量报》、《天津日报》和《渤海早报》刊登质监部门学习贯彻《纲要》的理论文章。

3、组织开展《纲要》宣传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社区等活动,广泛宣传,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,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
二、大力宣传质监系统,贯彻落实“抓质量、保安全、促发展、强质检”的措施和成效

1、宣传天津市“放心奶”工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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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上,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宇秘书长通报了新《消法》实施一周年以来,全国消协组织依法维权,全面履行八项职责所开展的工作。从去年3月15日起截止到今年3月1日,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0,214件,解决497,638件,投诉解决率85.77%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,891万元。其中,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7,628件,加倍赔偿金额1,582万元。在处理投诉工作中,各地消协组织加强投诉效能提升,着重解决广大消费者关注的投诉焦点问题,办理了一批重大、典型案件。一年内,各级消协组织支持消费者起诉1,412件,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72万人次。

此外,中消协会发布了《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汽车产品投诉统计分析》和《20旅游消费维权报告》。据介绍,,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共受理汽车相关(含零部件)投诉14,379件,达成调解协议12,164件,投诉解决率88.14%,消费者撤回投诉578件,未达成调解协议1,546件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,017万元,发布了各大车企的被投诉量。年全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旅游服务直接投诉量为1,701件。在会上,中消协还公布了消协系统适用新修改的《消法》办理的《购买1元商品被欺诈 消费者按新获赔501元》等10起典型案例。

马正其说,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落实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必须不断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立法保护、司法保护、行政保护、行业自律、消费者组织、新闻媒体监督,需要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努力,只有社会共治才能更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、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张沁荣,国家旅游局副局长、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吴文学等领导到会并讲话。最高人民法院、教育部、国家民航总局等单位的代表及携程网、一汽丰田、途家网等70多家企业的代表参会。中国旅游协会、中国汽车工业协会、中国汽车流通协会、中国消费者报作为协办单位支持了本次座谈会。

篇14: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

3月7日,广安市召开“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纪念大会,总结2016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,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,并通报了2016年消费维权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。副市长王瑛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
据悉,2016年,全市各级消委会认真受理消费者咨询、投诉、举报6616件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3.4万元;各项专项整治行动,为消费者减少经济损失3.1亿元。

会议要求,2017年消费维权工作要准确把握年度主题内涵,认真研判发展形势,增强做好消费维权的信心,加强重点领域维权监管,妥善处理各类消费投诉,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,营造消费维权良好的氛围,为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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